本地「快速除牌機制」落地6年,期間逾百間上市公司被勒令退市,令不少受影響股東所持有的股票淪為「廢紙」。市場預期除牌公司數目將持續上升,而且部分潛在除牌公司為前「藍籌」,牽涉小股東數量龐大,市場必須正視及保障投資者權益,以維護香港金融市場聲譽。有金融業界人士提倡成立場外交易(OTC)市場,讓股東交易已除牌股票,以保障投資者權益,避免「渣都冇」。本報將一連兩日探討本地設立OTC市場可行性,以及近年「快速除牌機制」運行情況。
去年除牌公司創近10年多
香港上市公司因長時間停牌而被勒令退市的數量屢創新高,單是去年就有44間,創近10年最多,目前有77間公司將於未來14個月或之前逼近除牌「死線」,屆時該些小股東持有市值數百億元股票恐成「廢紙」。業界認為,本港有需要設立專為買賣除牌股票而設的場外交易市場(OTC),除了為除牌公司及其投資者留有一線生機,亦有助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疫後環球市場持續受經濟疲弱、高利率及地緣政治等不明朗因素影響,不少公司生意大受打擊,無法公布業績而須停牌的上市公司數目大增,令長時間停牌公司不斷增加。以今年4月起停牌公司為例,就有20間復牌條件均涉及未能如期刊發財務業績。
恒大及碧桂園等逼近死線
自快速除牌機制在2018年生效以來,上市公司在連續停牌18個月後除牌數量,由2018年的0間逐年遞增,至2023年底累計有145間公司被勒令退市;今年首7個月已有16間公司被取消上市地位,而目前仍有77間長時間停牌公司,將於未來14個月或之前逼近除牌「死線」,當中更涉及市值數百億至過千億元的大型股份,例如中國恒大(3333)及碧桂園(2007)等,預計牽涉的投資者不計其數。
根據《上市規則》,聯交所可將已連續停牌18個月的上市公司除牌。公司除牌後,其股票就不能夠再在聯交所買賣,由於現時本港並沒有為買賣除牌股票而設的OTC,小股東難以為手上的股票找買家或定價,往往只能淪為「廢紙」。
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李惟宏建議,本港可參考外國經驗設立OTC市場,並已向港交所(388)及監管機構表達意見。據他個人理解,港交所會在適當時候,給予一些回饋或進一步檢視可行性及詢問業界意見。
市場對不良證券確有需求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亦透露,該會曾提出設立OTC市場的意念,因為公司除牌對小股東損害很大,與其股票變「廢紙」,倒不如提供另一個平台予股東「留番啲價值」,而且市場確有投資不良證券(distressed securities)的需求,認為作為健全的金融中心,有不同的途徑、板塊及平台,予投資者做交易都是好事。
李惟宏認為,成立OTC市場「無壞處」。對投資者而言,OTC市場提供了一個渠道,予投資者更有效處理其持股,「資本市場有人想買,就有人想沽」,反問「點解唔畀佢哋進行交易呢?」他相信,新舉措能有助加強投資者的保障,其持股不會因公司除牌而total loss(報廢)。
股份除牌對券商也有壓力
從券商角度而言,持有除牌股份對券商造成額外壓力及營運成本,包括人手、系統維護及處理實物股票等。香港股票分析師協會主席鄧聲興透露,雖然已停牌的恒大有二手市場交易,「但未必隻隻股票有,未必間間證券行做到」,而現時大多已除牌公司的小股東都不會處理股份,繼續存託在證券行,因為沒有交易平台,「想變現都未必變現到」。他指出,證券行處理已除牌的股份有少許行政成本,需要人手去處理客戶提取股票、通知客戶有關公司即將面臨的除牌、進入清盤程序,以及重組或挽救計劃。
李惟宏認為,雖然大部分被除牌的公司,都涉及一些財務或營運問題,但市場上已有很多例子,有公司在OTC市場繼續交易,有助公司獲取市場融資,有利公司重整業務,「如果你畀多少少生存空間,死了都有機會翻生」。
由港交所直接經營最合適
若本港成立OTC市場,應由哪方成立及管理呢?李惟宏認為,最好由港交所直接經營,因為所有參與者已在港交所有交易及清算功能,雖然港交所或要為搭建平台花一些成本,但他認為OTC能避免大批公司倒閉而造成惡性循環,「之前市道較為低迷,監管機構仲要不停趕啲公司走,並不利於香港作為一個上市平台」。
黃明偉認為,在本地制度下,希望所有的交易均於港交所的平台進行,故相信如果成立OTC市場,港交所會參與其中,而證監會亦會參與。他指,本港有沒有機會成立OTC市場,要視乎港交所的取態,而且有很多細節需要敲定,相信成立仍有漫漫長路,故目前討論門檻言之尚早。他說,如果港交所認為原則上可行,應盡快籌備及做諮詢的工作。
證監對場外交易持開放態度
港交所(388)發言人回應指,該所一直與市場持份者保持溝通,共同探討不同提升市場吸引力和競爭力的方案,並為發行人及投資者提供更佳服務。證監會回應則指,外國經驗反映設立場外交易市場做法有利有弊,對此持開放態度。
中文大學劉佐德全球經濟及金融研究所常務所長莊太量表示,在上市公司除牌過程中,本地沒有提供退出機制,如果有OTC市場當然最好,由官方承認及處理交收更勝一籌。他續指,若成立該機制,最好有莊家,惟問題是「有冇人出價」,因為公司被除牌後,散戶不會再沾手;想繼續營運的公司可以利用機制的中央處理,通知小股東以回收股票。他又指出,除牌公司可否繼續進行股票交易,都要視乎除牌原因,「如果因為畀人告,無理由畀佢繼續交易」。
記者 鄧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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