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今天(29日)下午在高院裁決,陪審團裁定僅賴振邦被控的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其餘6人脫罪。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據他觀察陪審團裁決較難排除個人感情,故他會選擇「相信法官多過相信陪審團」。
湯家驊表示,相信陪審團基於事實做出裁決,但在他個人職業生涯觀察下,除非遇到明顯的案情,陪審團從感情上、觀感上做出決定的情況較難排除,而法官具備更多專業知識,故他會選擇「相信法官多過相信陪審團」。
「屠龍案」今天在高院裁決。資料圖片
「屠龍案」今天在高院裁決。資料圖片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立場新聞案今天裁決。何健勇攝
鍾沛權。何健勇攝
他又指,「屠龍小隊」案並非國家安全件,且出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前,故並不適用,相信如不幸再有類似案件出現,以《條例》檢控的機會較高。
被問及相關案件是否應全部棄用陪審團,而用指定法官,湯家驊指,法律上香港需回應國際人權公約要求,又指現時所有國安法案件都採取「三官會審」,且現在「距離2019年不是太遠」,認為不能因「喜歡或不喜歡」來決定是否應有陪審團。
對《立場》案判決不意外
此外,《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今天下午裁決,均罪名成立。湯家驊對此表示不意外,認為新聞機構的出版人及編輯理應對刊登文章的合法性負監管責任,又舉例Telegram行政總裁以「允許他人進行不法行為」被拘捕,證明外國相關法例較香港更嚴格。
記者 常彧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