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瑞麟珠寶於尖沙咀栢麗購物大道「珠寶段」租用4個舖位經營分店,面積約5000平方呎。業主指謝瑞麟自今年6月起欠租,昨入稟高等法院連本帶利追討3個月租金逾99萬元,並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交吉4舖。

原告為金叢有限公司(Golden Bush Limited)及Lam Siu Wah,被告為謝瑞麟珠寶有限公司(TSL Jewellery (H.K.) Co Ltd)。

謝瑞麟珠寶租用九龍彌敦道栢麗購物大道5號至8號地舖連一樓,與身為業主的原告簽訂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的3年租約,4個單位月租合共33萬元,若謝瑞麟逾期交租,原告便有權徵收更多利息或沒收按金。

謝瑞麟自今年6月至8月欠租99萬元,原告多次要求謝瑞麟交租不果,遂單方面終止租約,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謝瑞麟交吉4舖,支付3個月租金99萬元以及有關利息。

案件編號:HCA1732/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