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趨勢控股有限公司九年前與亞視合作發展網絡電視,出資300萬首期後亞視違反收購協議,遂入稟要求亞視就亞視節目、聲譽及珠三角電視落地權等損失賠償逾9億元。亞視雖承認違約並願意承擔責任,但爭議賠償金額。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把賠償金額爭議分案處理,另覓審期,遂押後案件至2025年1月14日進行指示聆訊,讓雙方準備專家報告等資料。

原告為中國趨勢控股有限公司,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被告為亞洲電視有限公司,由大律師金晉亭代表。中國趨勢9年前出資3,000萬以收購亞視子公司「亞視電視國際推廣有限公司」全數股權、亞視商標、廠房、大埔廠房的三分二使用權及約1.1萬小時電視節目播映權。中國趨勢以現金支付300萬元首期款項後,亞視沒有提供文件以完成交易,建議中國趨勢放棄收購。

亞視只願賠300萬首期本金加利息

亞視承認違約及願意作出賠償,但認為只須賠償300萬元首期本金連利息,以及補償「合理預期收益」。雙方主要爭議亞洲電視擁有的廣東珠江三角洲地區落地權,中國趨勢認為本港台及國際台兩個頻道落地大陸,令其網絡電視可在大陸下載及播放,亞視違約令它失去注入節目至網絡電視、讓珠三角甚至全中國觀眾觀看其節目而獲益的權利,亞視則認為電視頻道落地權不影響網絡電視運作,亦不在合約範圍內,現時中國趨勢就落地權索償則是「無中生有」。

亞視願意賠償中國趨勢所失去的節目播放利潤,但中國趨勢則欲索償節目本身價值,強調珠三角落地權可令節目轉播至全中國,可帶來強大收益,但亞視卻沒有把珠三角落地權轉讓給中國趨勢。法官陸啟康則指現時沒有證據顯示網絡電視業務沒有涉案電視頻道落地權便不能營運,亦不知落地權可否必定帶來盈利,故法庭需要專家證據證明落地權如何影響網絡電視業務。

案件編號:HCA1067/2017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