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港島東聯網服務總監涉在採購時虛報利益衝突申報表,及更改項目規格及洩露機密資料令友人中標,獲判價值逾13萬元的病人教育動畫製作項目,被廉署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3罪,其友人則被控一項協助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二人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所有控罪,裁判官屈麗雯將案排期12月2日審前覆核,服務總監保釋金由2萬提高至4萬元,其友人獲准以原有條件2萬現金保釋。
59歲首被告康佩玲,時任醫院管理局港島東醫院聯網基層及社區醫療服務總監,被控於2021年5月20日至同年12月22日期間,於醫管局活動項目的採購程序中更改項目規格,惠及次被告即投標者陳立怡並向她泄露藉其公職身份獲得的資料,以便利陳獲判授該項目、及被控於同年11月30日及12月14日,在使用兩份利益衝突申報表的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沒有須披露她在上述醫管局動畫項目的利益衝突,意圖用以誤導醫管局。
次被告陳立怡。
48歲次被告陳立怡,報稱自由工作者,則被控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康佩玲作出上述行為。
案件編號:ESCC875/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