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入境事務處(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在職期間,12年內先後9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申請表格,瞞報自己欠下財務機構借貸,成功向部門申請預支薪金26萬元。涉案入境事務助理今日(11日)遭廉署落案起訴,獲准保釋,本周五(13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陳永高,52歲,入境處退休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被控9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

廉署指,被告於1994年2月入職入境處,後晉升為高級入境事務助理員,於2023年8月退休。被告在職期間,可按照《公務員事務規例》申請預支薪金,用以支付結婚、殯葬及搬遷等費用,但須在申請表格申報其財務負債。入境處審批申請時會考慮申請人的財務狀況,並向庫務署推薦批核預支薪金申請。

被告涉嫌於2008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間,先後九次使用載有虛假陳述的預支薪金申請表格誤導入境處,訛稱表格內資料真確完整及沒有欠下任何財務機構的債項。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提出9次預支薪金申請時,正拖欠多間財務機構的債項,每次申請時均欠債約22萬元至52萬元不等,惟被告從沒有向入境處申報該等債項。被告獲批准其中8次預支薪金申請,涉及款項共逾26萬元,每次預支金額由約2.8萬元至逾4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