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文具商前文員多次捏造報價,並暗中低價購入原材料再轉售予僱主公司,貨款總值720萬元,從而賺取差價約170萬元,被廉政公署揭發及起訴。涉案文員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暫委法官香淑嫻今日(19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毫無悔意,犯案時間長達兩年半,判被告入獄3年8個月。
歐陽賢冬,40歲,盛怡國際有限公司(盛怡)前船務文員,早前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
被告於案發時是文具製造及供應商盛怡的船務文員,負責為盛怡廠房採購原材料,包括膠粒。被告須就每項採購取得不同供應商提供的報價,並向盛怡建議採用哪一間供應商。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多次向盛怡訛稱,金龍顧問有限公司(金龍)的膠粒報價每次在各供應商中均屬最低。盛怡按被告建議,於上述期間向金龍發出共34張採購訂單,以逾720萬元購入膠粒。
廉署調查顯示,上述部份供應商從來沒有向被告提供報價。被告實際以較低價錢從其他供應商購入上述膠粒,並抬高價錢共約170萬元由金龍售予盛怡。而金龍實由被告丈夫持有,部份涉案款項最終經金龍轉帳到被告銀行戶口,而被告從沒有向盛怡申報自己與金龍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