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67名居民拒遷遭興建與管理該邨的香港平民屋宇入稟控告,當中13人案件早前在案件和解會議中獲聆案官頒令、繼續擱置法律程序。香港平民屋宇今於區域法院申請上訴推翻聆案官的決定,法官高勁修指考慮到上訴應以「重審」方式處理,故應「時光倒流」至當日聆訊情境,遂改為以「非公開」形式處理上訴申請。據悉,高官將於2星期後頒下判詞。

業主狀告67居民餘下13案

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今由資深大律師馮柏棟代表;被告為13位大坑西邨的居民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關翠華、黃詠珊、馬媚媚、吳家強、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及趙慶嬋。

平民屋宇早前起訴共67名拒遷居民,當中41宗案件已經中止;12宗案件平民屋宇因居民不與訟勝訴;1宗案件已開審。餘下13宗案件,於今年8月22日進行案件和解會議,惟各方未能達成和解,原告申請恢復法律程序,惟司法常務官宋泳琛撤銷原告申請,並在判詞指出「若有任何訴訟方企圖乘財力和資源之優勢,以程序之便快速地針對居民取得判決,以草草了事,法庭有責任加以制止」。

另外,高官今早先處理甄國業的「法援暫緩令」,由於甄在今年9月13日再次申請法援,故原則上其案件應暫緩至10月25日。原告今要求法庭撤銷相關命令,好讓13宗案件今一併處理,指甄的法援申請早於3月28日已被拒,卻這麽遲才提出申請,拖延案件進度。

稱有98%居民遷出望盡快處理案件

原告又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原告作為非牟利機構,沒有個人或公司利益,只希望重建大坑西邨,為廣大低收入巿民提供住所,並指現時已有百分之98的居民遷出,大部分會在重建後搬回大坑西邨,希望案件盡快處理。

甄則反對原告申請,指自己資料齊全,不明白為何申請會遭拒,又確認曾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但不果,「擺明官商勾結,地產霸權……強搶民居」、「天怒人怨,人神共憤」。惟高最終批准原告申請,押後頒下書面判詞解釋理由。

案件編號:DCCJ5505,5507,5509,5511,5514,5545,5546,5580,5613,5614/2023、DCCJ39,42,2496/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