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今(22日)正式生效,涵蓋11項與的士司機相關的罪行,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同時被記分,涉及濫收車資、拒載等罪行將被記10分,涉及兜客等將被記5分。如被記10分或以上,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如司機在兩年期間被記15分或以上,初次將停牌期為三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六個月。本文整理記分制的罰則以及投訴方法,讀者可一文看清細節。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11項罪行及被記分數
記分制與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的設計相若,若的士司機干犯相關罪行而被判定額罰款或定罪時,會同時被記分,涵蓋濫收車費、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兜客、兜路等罪行。11項罪行按嚴重性劃分為3級,分別被記10、5、3分。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記幾分需要被停牌?
在兩年期間:
1.被記8至14分,將收到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提示,提醒司機若在兩年期間被記15分或以上,將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
2.被記10分或以上,司機須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並完成的士服務改進課程。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有關要求,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一個月。被記分的的士司機完成課程又成功通過考試,就可以從被記分數中減三分。
3.被記15分或以上,可以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如屬初次被取消有關資格,停牌期為三個月,其後再被停牌則每次為期六個月。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乘客投訴方法
乘客一旦懷疑司機涉嫌任何不當行為,可記下以下資料:
1. 司機姓名
2. 車牌
3. 司機證編號
4. 事發的日期
5. 時間和地點
讀者可循以下方法投訴:
1. 致電1823
2. 交通投訴組
3. 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