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韓洋美容」2017年涉為一名女子注射透明質酸導致其皮膚壞死;美容師被控「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暫委裁判官馬嘉忻裁定表證成立,又裁定2017年4月4日的警方會面紀錄顯示,被告當時有自願作出招認。被告自辯稱只曾替自己注射透明質酸,沒為他人注射,也自知沒資格為人注射。

56歲被告耿浛洋報稱美容師,控罪指她於2017年3月26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8號至40號華暉大廈3樓E室,在並非已註冊、臨時註冊或獲豁免註冊下,對羅玉容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她受人身傷害。

無印象事主女友人曾介紹被告是醫生

被告自辯稱,她生於1968年,約15年前自內地來港,她所開設的美容院主要開班培訓學生繡眉,學生會帶練習對象上來練習;美容院也有為客人提供美容服務。她說,事主羅玉容的朋友Ada起初到美容院光顧繡眉服務,其後也有向美容院借場地幫她自己的客人做去斑療程;而被告自稱與Ada不熟稔。她記不清Ada及羅玉容是否有在案發日、即2017年3月26日到過其美容院;對於羅玉容稱Ada介紹被告是醫生一事,被告指沒印象Ada曾這樣說。

被告表示,有很多美容院同學聽過Juvederm透明質酸,而她也有為自己注射透明質酸、以撫平由車禍造成的疤痕,曾靠看網上影片及到韓國上課來學習注射;但她沒有為其他人注射透明質酸,也自知沒資格為他人注射。被告稱,她自用的透明質酸由朋友及同學向她提供。

否認記帳簿提及「美白針」等服務出自其美容院

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時,否認曾替羅玉容注射透明質酸,並稱沒看到有人在其美容院注射透明質酸。控方向被告展示呈堂作為證物的美容證書,並指出被告除耿浛洋這名字外,還有一個名字叫耿英;被告確認。

控方表示,被告曾自稱「大韓整形外科」成員;被告解釋到韓國上課時,教授叫她這樣寫,以方便日後介紹美容院客人到韓國接受療程。控方又指出被告曾自稱修讀「微創整形研修班」,質疑​這是因為她想客人知道她懂得做「微創整形」;被告回答說這是廣州美容機構發出的證書中的寫​法​,只要她持有這證書,就可介紹客人到韓國做「微創整形」。

控方就美容院的記帳簿內容向被告提問。被告稱會用記帳簿記下客人的光顧紀錄,也會記下她介紹客人到內地或韓國的美容院接受療程的資料,例如上面寫的「蘋果肌8,000元、太陽穴4,000元」就是介紹客人到內地或韓國美容院接受相關療程的訂金紀錄。被告指,記帳簿內提及的「水光針」療程不需用針,而「美白針」是指介紹客人到內地打「美白針」。她否認記帳簿內提及的所有服務均由其美容院提供。案件10月15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899/2022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