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保險代理,控告他以虛假資料作投保申請,詐騙公司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共逾65萬元。被告今日(25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10個月。
李瀚賢,28歲,中國太平人壽保險(香港)有限公司(中國太平)前業務經理,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今日他被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監禁10個月。
李瀚賢於案發時是中國太平業務經理。案情透露,中國太平於2021年7月,接獲兩份聲稱是一名客戶的投保申請,並聲稱由被告售出。中國太平相信申請表內容屬實,以及投保申請確實由該客戶提出,遂批准申請,並於收到保費後向被告發放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共逾65萬元。
廉署早前就有關保單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涉案客戶並不認識被告,她沒有提出該等投保申請,亦沒有繳付相關保費,而保單上有關她的個人資料亦是虛假的。
調查又發現,中國太平向被告發放佣金及獎金等款項後,該兩份保單均因「斷供」而失效。
同案另一名被告周銳坤,34歲,中國太平前助理分組經理,被控一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