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無業女子涉於2020年至2021年4個月間申請綜援時隱瞞3套內地物業的房產權,誘使社會福利署向她多發放逾14萬元綜援,被控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辯方申請押後至11月18日再訊,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獲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批准,期間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

被告陳嘉敏,被控於2020年6月1日與2021年4月3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内,在香港藉作欺騙,即不誠實地隱瞞於中國開平的3套物業的房產權,意圖詐騙,誘使社會福利署人員向被告發放合共143,067港元的綜合社會保障津貼,導致被告獲得利益和導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4212/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