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巴基斯坦籍女教師涉於2016年至2020年期間,騙取教育局向她發放逾150萬元「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NET Teacher)特別津貼,被控3項欺詐罪。案件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1月21日再訊,被告期間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
被告RIFFAT ARA(48歲)報稱教師,被控分別於2016年7月13日、2018年3月5日、2020年10月5日,在香港作出欺騙,分別在上述的3個日期的NET-Form B申請表上,向教育局虛假申述她沒有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領取任何經濟援助/津貼/福利,並意圖欺詐而誘使敎育局作出作為,即分別授予她兩筆503,736元,及493,580.04元港幣的款項,而導致她獲得利益,或教育局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4234/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