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周三(25日)就第七期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的第二幢歷史建築——山頂甘道23號,邀請非牟利機構提交活化建議,截止日期為明年1月2日。發展局今天(26日)邀請傳媒參觀,總助理秘書長(工務)羅世柏表示,該處交通相對雖未如市區方便,但相信只要非牟利機構好好活用,這將能反過來轉變為優勢;至於建築旁的斜坡由政府妥善保養,機構毋需在斜坡上投放任何資金。
建於1887年 首名業主法蘭些士享盛譽
發展局建築師(古物古蹟)黃家寶介紹指,甘道23號建於1887年,原設計作為豪華私人住宅,首名業主為法蘭些士先生(John Joseph FRANCIS)(1839 至 1901 年)。他積極參與社會事務,在社會上享有盛譽,包括就「妹仔」,即被「賣豬仔」當無酬傭工的中國籍女子進行調查,以及為保護婦女和幼童的華人組織起草章程,促成其後成立保良局。
黃家寶續指,這幢兩層高的建築物是山頂現存歷史最悠久的歐式洋房之一,設計受新古典主義和帕拉第奧主義影響。洋房建於由擋士牆和斜坡支撑的平台上,周邊有古典式護牆。整個建築規模不大,地下為傭人專用樓層,樓底較矮;一樓則是配有客廳臥室的傳統貴族樓層,有帕拉第奧式建築常見的對稱外形,並有特色木門、腳線。至於外牆亦有古典裝飾,例如粉飾灰泥壁柱、有拱形窗口的遊廊、拱頂石等。
羅世柏希望非牟利機構可以想到好方法,活用歷史建築,又指當局其實沒有硬性規定建築的特定用途;而根據分區計劃大綱圖,建議機構可考慮把洋房活化成為酒店、教育機構、學校、食肆或康體文娛場所等,「歡迎任何非牟利機構提出不同新想法,他們的建議書會交給諮詢委員作考慮,怎樣為這個歷史建築帶出最好的生命。」
被問到今次活化項目上,機構可能會遇到甚麼技術困難,羅世柏回應指,洋樓作為有137年樓齡的建築,天台等會漏水需要跟進和修補,但強調整體建築結構沒有即時危險。至於擋土牆外斜坡由政府保養,只要未來申請機構沒有在擋土牆甚至斜坡上動功夫,機構不需要支付任何資金去保養斜坡。他又提到,建築所處位置可能不算方便,營運或申請機構需做交通配套研究,配合未來社區特色作相應意見,把交通不便轉化為優勢。
記者 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