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原定本月中公布「機構管治手冊」,以完善體育總會管治。《星島》接獲獨家消息指,港協方面傾向在手冊中,為各總會管理層年齡和連任次數設限,同時要求總會公開選拔標準及程序,確保所有人都能夠參與選拔。不過最終方案有待政府落實,據知當局尚未有定案,手冊不能在本月如期公布。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接受《星島》查詢時表示,預計下月才能公布手冊詳情。
審計署曾於2020年批評港協的管治問題,港協同年組成「獨立督導委員會」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並提出建議。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曾於今年7月表示,預計在9月中公布「機構管治手冊」,期望能為總會提供支援和提醒,將錯誤改正,令機構管治與時並進,「好的留下、不當的就更正」。不過手冊內容至今仍未公布。
坊間批「老齡化」欠上流機制
據了解,考慮到體育總會眾多,手冊內的指引難以定得太詳細,料只會交代原則性方向。其中港協傾向在手冊就總會管理層退休年齡和連任次數設限,要求超過70至75歲的總會管理層不得續任。消息人士解釋,目前港協幹事退休年齡為70歲,如屬2014年前當選者,則容許80歲退休,坊間一直有聲音批評總會「老齡化」,欠缺向上流動機制,影響總會發展,有關安排為回應大眾訴求。
早前運動員選拔亦鬧出不少風波,港協更曾指全民選拔是各體育總會要跟從的方向。據知,手冊很大機會就選拔安排列出指引,務求各體育總會在選拔運動員時,做到開放且公平,包括要求總會公開選拔標準及程序,更要確保所有人都能夠參與選拔。有知情人士稱,手冊傾向將選拔運動員標準和程序,交由總會自行制定,因各項運動選拔要求不一,手冊不宜有過多規範,又重申安排非因應個別事件,改善總會管治工作一直進行。
擬就使用公帑設限 搣「大花筒」形象
消息指,港協亦傾向在手冊中,就總會使用公帑制定指引,如就比賽開支設上限,以及限制使用公帑出外作賽的運動員,在比賽前某個指定日數,才可到抵達比賽城市。同時需要在作賽後,某個指定日數要返港,以及就隨團支援人數設限。該人士表示,安排是希望公眾不會認為個別總會為「大花筒」。
不過,該人士續稱,港協目前認為不需要就出外作賽運動員的住宿,定出任何指引,如要求運動員只能入住某個價錢的酒店。因為目前運動員在外作賽,住宿普遍由賽會安排,會方或在運動員集中住宿的地方,提供各樣服務,若要求運動員只能入住某個價錢的酒店,恐影響作賽,且「不符邏輯」。
或引入監察機制 確保手冊有效落實
據悉,港協方面希望在手冊中制定監察機制,以監察總會落實手冊內各項指引的情況,監察工作將交由港協內的機構管治小組負責。至於是否制定懲處機制,消息人士表示,暫未有定案,相信即使有懲罰,亦不會過於嚴厲。
霍啟剛接受《星島》查詢時表示,港協機構管治部門,已完成撰寫「機構管治守則」,有待政府最後落實,預計將於下月公布詳情。他又強調,機構管治指引的核心是以運動員利益、運動蓬勃發展為依歸,確保各體育總會的機構管治要有透明度,公平、公正、公開處理總會事務。
記者:林彥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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