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中小企男董事涉虛報公司僱員薪酬,詐騙渣打銀行批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逾380萬元,因而被廉署起訴。涉案男董事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申請貸款時向渣打提供僱員強積金付款結算書,惟當中有8名僱員員已離職,當中更有僱員月薪疑被誇大約3倍。案件今午續審。
被告馮錦輝為龍運汽車大中華有限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欺詐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財政司司長於2020年至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在「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下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2020年8月3日,被告以龍運汽車主要擔保人的身份,代表龍運汽車向渣打銀行提交一份「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中小企業分期貸款申請表,渣打同月底批出3,806,400元貸款。
被告申請貸款時,提交了兩份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強積金付款結算書,顯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的僱員薪金開支。結算書上載有10名僱員資料,但根據龍運汽車早前向宏利提交的僱員參加表格,只有兩名僱員的表格是在2019年10月簽署,其餘8名員工表格都在2020年8月1日、即申請貸款前兩天才簽署。
此外,表格上該8人受僱日期分別填寫了2020年4月1日或5月1日,而龍運汽車後來申報8人於同月底終止受僱,由於僱用期少於60日,宏利退回相關強積金。控方指龍運汽車在員工已經離職後才提交僱員參加表格並不合理,因此相關資料必然是虛構,藉此提高貸款額度。
被告向渣打提交的宏利結算書亦顯示僱員李樂恒於2020年7月的收入是9.1萬元,但僱員李樂恒稱在2020年5月被介紹到龍運汽車做散工約2至3個月,及後收到8至9萬元作為薪金,李在工作期間知道龍運汽車大約有2至3名員工。
案件編號:DCCC 826/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