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官恩娜已故外婆勞笑鳳生前把逾4000萬元資產贈予官恩娜胞兄官仲銘,再立遺囑把遺產全數贈予「契仔」馮明業。官恩娜3名姨母質疑「契仔」連同官家合謀奪取外婆財產,入稟要求法庭裁定遺囑無效。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協助簽訂遺囑律師確認勞笑鳳當日神志正常,惟覺得「好奇怪」,勞笑鳳「一啲遺產都冇畀仔女,畀晒啲遺產馮先生」,再三詢問後勞笑鳳仍確認簽署。

律師稱勞笑鳳立遺囑時神志正常

三名原告為死者勞笑鳳長女麥銀娣、三女麥麗萍及么女麥美華,兩名被告為勞笑鳳次女、官恩娜母親麥銀麗,以及麥銀麗的男性好友、勞笑鳳「契仔」馮明業。

負責協助勞笑鳳簽訂遺囑的律師吳裕雄今供稱,2013年10月7日勞笑鳳聯同馮明業到場簽訂遺囑,當時自己不知2人有何關係。吳裕雄當日自行為勞笑鳳做簡單測試,曾詢問勞笑鳳姓名地址、到場所為何事,又叫對方覆述3種水果,而勞笑鳳能夠對答如常,故確認對方神志正常。

再三確認後稱「畀晒馮生」

吳裕雄覺得遺囑「好奇怪」,勞笑鳳「一啲遺產都冇畀仔女,畀晒啲遺產馮先生」,為免日後引起紛爭,遂籲勞笑鳳「諗清楚,唔好受他人影響」。吳裕雄憶述勞笑鳳當時決定再三思量,吳裕雄再問到勞笑鳳需否單獨思考,「我想同阿馮生傾傾⋯⋯我要馮生都留喺度」。2人商討約15至20分鐘後,勞笑鳳再致電親戚商量,終仍同意簽署原訂遺囑,確認「係呀,畀晒馮生」。

案件編號:HCAP37/2015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