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涉3度非禮女下屬,受審後脫罪,之後再因涉嫌非禮女友人第二次成非禮案被告。辯方早前申請終止聆訊。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曾慶東今指,需先決定控方是否須向法庭及辯方披露部份文件內容,始可就終止聆訊申請作裁決。控方需時索取指示,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6日)再開庭。
官要求控方進一步解釋不披露原因
被告為41歲足球教練黃子偉,被控於2021年1月7日在香港於某車內猥褻侵犯一名女子Y;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間,但確實日期不詳,在香港九龍長沙灣道香港紗廠工業大廈5期11樓C01B室猥褻侵犯一名女子Y。
辯方早前質疑警方為本案事主錄口供前就拘捕被告,於是要求控方公開部份文件中被遮蓋的內容,以釐清事實。控方則以法律專業保密特權為由拒絕。
曾官今在庭上要求控方就披露文件一事作進一步解釋,以及考慮是否能先向法庭披露被遮蓋的內容,否則法庭不能作出任何裁決。而且若相關問題不先作解決,疑問將帶至審訊及上訴程序中。曾官並表示,若案件最後須審訊,法庭希望控辯雙方在審訊前先處理好包括證據爭議在內的「沙石」法律議題,令法庭可在審訊時集中處理事實裁斷。
控方稱文件涉律政司與警方之間溝通
控方解釋,文件涉及律政司及警方之間的溝通,律政司在過程中曾給予法律意見,需作保密。基於法庭今日提出的要求,控方需時索取指示,但明言倘法庭最後裁定案件須審訊,希望可安排在10月18日先進行審前覆核,否則若辯方再提出類似爭議,控方擔心「永遠開唔到審」。
辯方則指,警方就此問題回覆辯方時,並未提及律政司曾提供法律意見一事,而且辯方剛收到控方提供的新文件,擔心辯方不夠時間準備審訊。
曾官於是下令控辯雙方先向法庭就披露文件等問題呈交書面陳詞,料法庭可在10月18日就終止聆訊申請作出裁決。
案件編號:WKCC2388/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