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無業男被指今年6月4日於銅鑼灣高叫「支持國安法」後,出手襲擊1名警員和督察臉部;上月到高等法院旁聽後,再涉在法院外襲擊警員。無業男被控3項襲警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引述2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適合答辯,申請押後案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4日再訊,期間被告還押,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被告霍遜彥被控於今年9月24日,在香港金鐘高等法院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蔡漢崙;另於今年6月4日在香港銅鑼灣記利佐治街與東角道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范鴻威和謝嘉珩。

辯方不反對押後案件,但要求控方保留精神科報告,同時透露被告有智障以及其他精神健康問題。

案件編號:ESCC2536,2537/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