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貢遊艇上以臉壓19歲女大學生胸部數秒的髮型師,另被指在沙田管有大麻電子煙,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非禮、管有大麻等3罪。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11月5日判刑,待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感化官報告及驗尿報告,求情保留,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懲。

21歲被告蘇偉成,報稱髮型師,共被控「猥褻侵」、「管有危險藥物」、及「管有危險藥物器具」3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7月4日,在西貢大蛇灣對出遊艇2樓甲板猥褻侵犯女子X;另於2024年6月5日,在沙田京瑞廣場2期外管有危險藥物及適合用作吸服藥物的設備,即0.09 克草本大麻、0.02克液體含有大麻酚及一支電子煙。

被捕後稱用臉壓胸「玩下啫」

非禮案情指,被告與19歲女大學生X並不相識,二人於2024年7月4日上午與共同朋友乘搭遊艇前往大蛇灣,遊艇上約20人。約10時許,當X游泳後,在遊艇的甲板上曬太陽時,被告用臉觸摸X的胸部約2-3秒。X隨即推開被告,並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承認犯案,稱「我諗住同佢玩下啫我果時用塊臉壓住佢個胸兩三秒對唔住」 。

管有危險藥物案情指,被告於2024年6月5日在沙田京瑞廣場2期外,遭警方巡邏時截停調查,隨後警方在他身上發現0.09 克的草狀大麻、0.02 克大麻液體、及大麻電子煙。被告被捕後,於警誡下承認持有大麻並用作自己吸食。

案件編號:KTCC1625/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