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工程項目分判商1名時任安裝技工,向3名工人收賄近2.2萬元,協助他們獲分判商聘用,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裁判官溫紹明指案件並非單一事件,被告以職權壓榨工人薪水,損害社會公平和僱主利益,案情嚴重,決定判監7個月。
溫官以監禁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遂將刑期扣減至7個月,並頒令被告須向其時任僱主歸還涉案賄款近2.2萬元。
被告陳桂新,44歲,嘉民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嘉民) 時任安裝技工,承認三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案情透露,嘉民於案發時是香港國際機場海天中轉大樓客運碼頭行李輸送帶安裝工程的分判商。嘉民主要透過已入職工人介紹,招聘其他工人,而所有工人日薪一律為1,200元,該公司絕不容許員工就其業務向任何人索取或接受利益。被告於2022年6月加入嘉民,擔任該工程項目的安裝技工,亦會向嘉民介紹工人入職。
被告承認於2022年7月至11月期間,分別向3名由被告介紹入職的工人,索取每個工作日100元的賄款。該三名工人相信如拒絕支付賄款便不會獲嘉民聘用,於是答允被告的索賄要求。被告先後從3名工人收取近2.2萬元,每人支付賄款由4,500元至8,7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