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在10多年前非禮女童,以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案件今於區院提訊。施駿興擬不認罪,案件暫訂明年3月25日審前覆核,明年9月15日開審。被告續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37歲被告施駿興被控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各1罪,控罪指他於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灣高山道公園猥褻侵犯11歲的女童X,以及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與13歲的女童X非法性交。
控方將傳召4名證人,包括2名警員以及2名市民。
案件編號:DCCC90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