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持雙程證來港無業男女涉多次於尖沙咀街頭,以不同理由訛稱要借錢應急會日後歸還,惟其後借款人失聯。涉案2男3女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12月17日再訊,除其中1男被告須還押,餘下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被告依次為61歲黃三元、43歲盛洪娟、38歲黄镇、37歲刘岩及52歲聂立珍,均報稱無業、持雙程證來港,同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5人於2024年10月17日,在尖沙咀廣東道23號地下外以欺騙手段,即向途人借錢訛稱會即日歸還但實質不會,而不誠實地取得貢家芳的500元人民幣,意圖永久地剝奪該貢家芳的財產。案件押後期間,黃三元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KCCC2607/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