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清洗黑錢7.2億元,2014年受審後被裁定5項洗黑錢罪成,判囚6年,2018年同意法庭充公令,原訂須於12個月內交上3.38億元。控方今早在高等法院交代楊家誠正出售市值3.5億元的山頂豪宅,接近完成交易,惟日前遭豪宅管理公司入稟追討140萬元管理費,申請押記豪宅自行出售。法官游德康延長充公令限期至年底,押後至明年1月10日再訊,以審視進度。
接近完成交易之際殺出程咬金
控方交代楊家誠在法庭充公令下須交上3.38億元,此前只交出了1.04億元,尚欠約2.34億元,上次聆訊中雙方同意若楊家誠先存入1330萬元,便可擱置是次聆訊,然而至今尚未收到款項。控方提到楊家誠打算以2.66億元出售市值3.5億元的山頂豪宅,籌措資金還款,惟豪宅管理公司日前入稟區域法院,指控楊家誠拖欠140萬元管理費,申請押記豪宅自行出售,償還欠款。
買家已存入2600萬元
楊家誠一方則呈上昨夜收到的草擬物業買賣合約,指交易已經接近完成,買家也向相關律師樓存入了2600多萬元,根據草擬合約,交易訂於12月6日完成,故向法庭申請再寬限3個月。游官終同意將充公令限期延長至12月31日,並於明年1月10日再訊,以了解事情進度。
充公金額由原告7.2億調低至3.38億元
控辯雙方2018年底同意將充公金額由原先的7.2億元,調整到3.38億元,法庭一向最多只會容許6個月內完成充公令,但考慮到金額仍然龐大,故容許其破例12個月內向法庭繳付全數充公欠款,若違反充公令將加刑10年。
案件編號:DCCC860/2011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