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劍擊運動員招文韜涉嫌使用6個虛擬銀行戶口接收電話騙案的犯罪得益,涉款共約1,140萬元,他被控6項「洗黑錢」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擬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審理,招文韜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12月24日再訊,另准招以3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
24歲被告招文韜、報稱學生,被控於2021年7月30日至8月27日,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6筆分別存於眾安銀行、匯立銀行、天星銀行、MOX銀行、螞蟻銀行及理慧銀行共約1140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些財產。
案件編號:ESCC2752/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