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護士實習生涉於9月至10月期間,在養和醫院偷取及盜用病人和醫護人員的手機、現金及信用卡等財物,涉款約11.6萬元,被控9項盜竊罪以及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還押,11月1日將覆核保釋申請。
被告梁浩鋒(27歲)報稱養和醫院2年級護士學生。9項盜竊罪指被告分別於2024年9月19日、10月10日、13日、12至16日、14至15日、17至19日,在養和醫院20樓2003號病房、2009號病房、2002號病房,分別偷竊一部蘋果15Pro Max手提電話、港幣3,000元及一張匯豐銀行信用卡、一張花旗銀行信用卡、港幣6,000元及一張星展銀行信用卡、一張匯豐銀行信用卡及一張花旗銀行信用卡,而上述物品分別為何啓林、邵潤霞、高倩欣、吳保應、Stephen James的財產。他另被控於某日在香港某地方分別偷竊一張渣打銀行萬事達卡及一張渣打銀行Smart信用卡、一張花旗銀行PremierMiles信用卡、一張中國銀行信用卡、一張匯豐銀行信用卡,而上述物品分別為梁翰堯、林軒霆、馬譽洋、吳華麟的財產。
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指被告分別於10月13至15日和19日,在香港某間蘋果商店,盜用分別屬於吳偉健、高倩欣、吳保應、Stephen James的信用卡簽賬,不誠實地分別取得他們的港幣10000元、17098元、11899元、23798元、8499元、20398元,意圖永久地剝奪他們的財產。
案件編號:ESCC2790/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