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的士司機今年1月遇上一名欲乘​坐​其的士從西貢公眾碼頭的士站前往一間西貢酒店的乘客,於是要求對方改為乘坐新界的士;該名乘客由​警​員喬裝而成,拒載事件被揭發。司機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的士拒絕租用傳票控罪,暫委裁判官蘇竟判被告罰款500元。被告求情時指,案發時只是跟從行規,提醒前往新界地區的乘客改乘綠的,以較低價錢獲取相同服務;認為自己是「好心做壞事」。

跟行規做卻「好心做壞事」

被告林松金沒律師代表。他親自求情時解釋,每個行業都有行規,例如當市區的士到新界候客,遇上欲前往新界或附近地方的乘客時,司機都會提醒乘客改乘新界的士,因為這做法可令他們以較低價錢使用同一服務。他說:「如果你話呢件事我係錯嘅,我只可以話我係好心做咗件壞事。」他呈上關於他獲乘客提名參與「優秀的士司機選舉」的資料。

蘇官認為被告有悔意,而且在今次事件中只是想提醒乘客有更好的選擇,因此判被告罰款500元。

籲「放蛇」警改搭綠的被控拒載

被告林松金被票控一項的士拒絕租用罪,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被告2024年1月22日早上11時34分在西貢公眾碼頭的士站,身為的士司機無合理辯解,故意拒絕警員19804的租用。

案情指,警員案發日上午約11時34分在西貢公眾碼頭市區的士站「放蛇」,在登上被告的士時要求前往西貢海灣酒店。被告回答說:「海灣酒店,你過對面搭綠的。」

案件編號:KCS8720/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