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獸醫涉去年6月在診所幫一隻狗注射心絲蟲針時,以摺疊梯推撞、扯高頸繩等方法制服掙扎反抗的狗,被指導致狗隻受傷及失去意識。獸醫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時指,案發時狗隻表現出自然反應,但被告反應過激且不恰當。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在區域法院裁決。
31歲被告謝皓鈞報稱獸醫,被控於2023年6月2日,在華懋荃灣廣場地下2A至B鋪「一愛寵治療中心」殘酷地打、惡待及驚嚇一隻狗,而導致該狗隻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控方結案陳詞時指,採納控方證人、即獸醫助理的證供內容為控方案情,其證供與閉路電視影片內容吻合。證供提及,案發時狗隻原本神情冷靜,但牠在注射時彈起及吠叫,被告用金屬摺疊梯推撞狗隻到牆邊,令牠受傷及受驚;在狗隻走出走廊及大堂後,獸醫助理曾叫被告冷靜,但被告再以摺疊梯將狗推回治療室以及用梯拍打狗隻2次,導致牠失禁。
被告又以梯腳插入狗隻口部導致牠流血,其後拉起狗繩令牠被吊起及昏迷。控方說,狗隻當時彈起及吠叫等屬自然反應及條件反射,但被告反應過激且不恰當。
辯方則在陳詞中提及,當病人或動物出現包括羊癇症在內的狀況時,醫生可能會以較粗暴的方法來協助,這些方法看似襲擊,但實際上是醫生為了施行治療才作出有關行為。
案件編號:WKCC5063/2023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