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早(31日)出席香港大律師公會新晉大律師常委會所舉辦會議,他稱,任何司法管轄區,都離不開開訟辯人,而在普通法體系下,訟辯不僅是律師,尤其大律師的日常工作,更是他們專業的核心。
林定國在會議中分享了他對訟辯工作的看法,訟辯形式的變化、訟辯人角色定位及應對新挑戰所需的專業技能。他提到律師的角色已超越法庭,面對仲裁、調解等新興爭議解決方式,律師需要靈活運用各種訟辯技巧。在仲裁中,律師可作為代表或仲裁員。作為代表,我們需有理有據;作為仲裁員,需中立並解釋透徹。擔任調解員時,律師成為橋樑,促進建設性對話,尋求雙贏方案。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林定國FB圖片
林定國和與會者合照。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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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和與會者合照。林定國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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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成功的律師應具備四大專業素養:首先,必須精通中英雙語,以適應香港的獨特法律環境;其次,律師需要在書面和口頭訟辯上具備高超的技巧;第三,科技的有效運用對於法律研究與案件準備至關重要,但律師必須確保所引用資料的準確性;最後,誠信是律師的根本,必須恪守以維護司法公義和法治精神。
林定國呼籲年輕律師在專業道路上不斷追求卓越,無論是在訴訟、仲裁還是跨境法律事務上,都應該精益求精,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