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地盤工3年前涉失控揮刀狂斬女友及2名女兒過百刀,放火燒屋後三母女宣告不治。他否認3項謀殺罪及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受審。辯方今傳召被告女兒出庭作證,她指從沒有聽說父親女友出軌,但她一直認為女友接近父親是為了騙財,她勸告父親與女友斷絕來往,但父親屢勸不聽,與女友同住期間亦從逾百萬存款的銀行戶口中提款至只剩4千元。父親與子女對質時稱:「我有錢,鍾意俾佢就俾佢,關你咩事」。

被告100萬積儲於結識死者後只剩4000元

現年65歲的男被告姚委祥否認於2021年7月12日謀殺溫菊芳(42歲)、賴夢芯(13歲)及廖淑媛(8歲),另指姚有意圖危害該三母女生命而縱火摧毀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某單位。

辯方傳召被告女兒姚鳳雲出庭作證,她交代被告與死者溫菊芳發展為情侶後,被告2020年6月搬往溫家居住,家人關係逐漸變差。女兒指被告原本至少有100萬儲蓄,為人不揮霍,起初搬到溫家居住時,每周仍會兩度上門為她煮食。女兒留意到被告在2020年10月提款10萬元,被告解釋10萬元已給予其女友溫菊芳,又指「我哋註咗冊,唔需要你理」。被告隨後陸續從銀行戶口提款,最終戶口只剩近4000元。

被告:我有錢,鍾意俾佢就俾佢,關你咩事

女兒與弟弟曾與被告及死者溫菊芳對質,要求被告交出母親遺產,建議開聯名戶口存錢,以免被死者騙錢。但被告指他為結婚而把10萬元給予死者溫菊芳,「我有錢,鍾意俾佢就俾佢,關你咩事」。女兒另提起,被告回家取物品時因她遲到及住所混亂而兩度情緒激動,手持衣架及掃帚欲毆打女兒,令女兒倍感意外。被告又曾要求女兒搬離單位,讓他與溫搬來共住,以節省租金。

被告女兒懷疑死者接近被告為騙財

女兒憶述被告在2020年初曾回家居住3至5日,還投訴與死者溫菊芳「唔夾」,透露借了大筆款項予溫未收回,欲向溫追討款項。女兒認為溫接近被告是為了騙財,要求被告回家居住,並與溫斷絕來往,但被告接到溫電話後又與溫和好如初,搬回溫家居住。被告堅稱溫並非騙財,指出溫在內地有逾300萬存款,僅因疫情關係未能轉帳到港,重申「佢大把錢唔使呃我」。

女兒得悉本案時十分震驚,憶述被告還押初期曾「喊晒口」,並自責稱「唔知點解會做啲咁嘅事」,女兒則指示被告不要想太多,為被告尋找律師代表,一直沒有問被告案發經過。

案件編號:HCCC163/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