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山林道兩年前凌晨發生搶劫傷人案,兩名男子疑離開酒店時,遭兩名刀匪攔途截劫,刀匪其後疑登接應車輛逃去。涉案3名男子今早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進行交付程序,獲署理總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期間所有被告需還押。

3名男被告依次為,27歲楊國杰、28歲陸彦丞、22歲鄭英傑,均報稱無業,同被控一項搶劫。控罪指,於2022年8月31日,在尖沙咀山林道10號至12號山林閣外搶劫梁嘉佑和楊小崗,並劫去屬於楊小崗的斜孭袋,內含銀包、中國建設銀行信用卡、恒生銀行提款卡、兩張渣打及星展銀行信用卡、香港身份證及現金港幣1,700元。

楊另被控有意圖而傷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等3罪。控罪指,於同日在香港意圖使周恩衍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另被控於同日分別在葵興埃索油站及荃灣中國石油油站用楊小崗為名的渣打信用卡支付汽油。

陸及鄭另被控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3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盜竊罪。控罪指,2人同日分別在葵興埃索油站及荃灣中國石油油站用楊小崗為名的渣打信用卡支付購買香煙、飲品、零食等。

案件編號:ESCC288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