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獸醫2022年至2023年期間指租客欠租,並在Facebook群組公開對方的個人資料,遭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起訴,獸醫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指被告認罪、節省法庭時間,決定將案押後至12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女事主入住次月即以各種藉口拖欠租金
被告為獸醫蔡濟明(44歲)。鍾官稱,被告背景良好,熱愛動物,此案只是因租務糾紛才會發生,下令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再判刑。被告認罪後在庭上落淚。
辯方求情指,被告辛苦工作存款購置涉案單位,以供母親收取租金作為生活費,但本案女事主Y自開始租用單位的第二個月開始,就以各種理由不交租,一時聲稱自己是護士、一時自稱是警員;被告及母親也因此承受壓力。辯方說,事主Y最終搬離單位時,仍欠交4個月租金以及破壞單位內的物品;土地審裁處2023年3月裁定事主Y須因租務糾紛向被告支付逾10萬元,Y卻至今仍未付款。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已將事件全盤托出,加上可能會因此案而受其所屬的專業團體處分,因此要求法庭盡量輕判,並先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鍾官終決定只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同案女被告不認協助教唆起底罪受審
案情指,女事主Y於2023年2月2日發現一個Facebook帳戶分別於2022年11月9日、2023年1月20日、2023年2月2日在Facebook群組「香港租霸黑名單」發布「起底」訊息,內容包括她的個人資料,如性別、職業、年齡、部份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WhatsApp個人檔案。在2023年2月2日,有關訊息更被發布2次。事主Y於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被告因涉發布這些資料,於2023年3月9日被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發布事主Y的個人資料。
本案41歲女被告黃秋燕報稱地產經紀,涉協助及教唆男被告蔡濟明以及另一名男子發布「起底」訊息,被控5項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黃秋燕不認罪受審,案件11月8日續審,期間獲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
案件編號:ESCC603/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