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13日)落案起訴一名工程「判頭」及一名工人,控告二人涉嫌虛報工人值勤紀錄,串謀詐騙玻璃幕牆工程承辦商多付工資逾33萬元。工程「判頭」又涉在廉署調查期間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員訛稱值勤,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二人獲廉署准予保釋,周五(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兩被告為潘達俊,29歲,海冠記有限公司(海冠記)營運者;及羅嘉明,29歲,海冠記時任工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潘達俊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名。

涉誇大工人工作日數騙33萬工資

潘達俊於案發時是海冠記營運者,該公司獲一間玻璃幕牆工程承辦商委託,安排工人到大嶼山一個私人屋苑建築地盤進行玻璃裝嵌工程。海冠記於案發期間聘用羅嘉明等10多名工人到上述地盤工作,每人日薪由1,050元至1,400元不等。

潘達俊及羅嘉明涉嫌於2021年2月至4月期間,串謀另一名海冠記工人向工程承辦商誇大上述部份工人的工作日數,並訛稱海冠記提交的工人值勤紀錄均屬真確,從而詐騙該工程承辦商向海冠記多付工資逾33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潘達俊涉嫌指示羅嘉明及其他工人虛報值勤紀錄,並要求對方每月向他歸還額外獲發的工資。

指示工人向廉署訛稱曾簽值勤紀錄

潘達俊又涉嫌於廉署調查上述勾當期間,意圖妨礙司法公正。他涉嫌於2022年4月底,指示其中一名涉案海冠記工人向另外三名工人轉達信息,要求三人向廉署人員訛稱曾簽署涉案的工人值勤紀錄表,並以「不知道」來回應廉署人員的所有提問。

廉署調查顯示,該工人認為潘達俊的指示不妥,所以並沒有聽從他的指示,要求其他工人在廉署調查中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