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判頭」及工人涉向玻璃幕牆工程承辦商虛報值勤紀錄,串謀詐騙工資逾33萬元,其後「判頭」疑於調查間,指示工人向廉署人員訛稱值勤,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案件今早於東區法院首次提堂,二人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7日,待準備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期間判頭准以2萬元保釋、工人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二人均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證人。

兩被告分別為 29歲潘達俊,為海冠記有限公司(海冠記)營運者;及29歲羅嘉明,為海冠記時任工人。二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2月至4月期間,串謀另一名海冠記工人向工程承辦商誇大上述部份工人的工作日數,並訛稱海冠記提交的工人值勤紀錄均屬真確,從而詐騙該工程承辦商向海冠記多付工資逾33萬元。

潘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名,控罪指他於2022年4月底,指示其中一名涉案海冠記工人向另外三名工人轉達信息,要求三人向廉署人員訛稱曾簽署涉案的工人值勤紀錄表,並以「不知道」來回應廉署人員的所有提問。

案件編號:ESCC298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