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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11月6日發布《10月部分不文明行為通報》,稱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在10月份發現並立即制止20餘起不文明行為,並按情節嚴重程度對涉事游客進行批評教育、一年內禁止入園、五年內禁止入園、終身禁止入園等處罰。通報顯示,有16人被終身禁止入園,其中最小的僅8歲。

據悉,這名8歲的唐姓小朋友,被指在熊貓基地往大熊貓活動場內扔玩具小熊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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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
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
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也是旅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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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參觀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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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客參觀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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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支持熊貓基地的處置,認為小孩子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有網民覺得懲罰太重,應該給個機會。還有網民認為,家長也應承擔賠償責任。

成都市公園城市建設管理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處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每個人站的角度不一樣,不能因為涉及未成年人就對他網開一面,基地有權利決定處罰。

這名工作人員說,該局支持基地的相關處罰決定,基地也表示:「這次這個未成年人不能處罰,下次有個未成年人過去把熊貓捅傷了,咋整?」「如果這裡開了一個口子,馬上有一撥人說制定規定不執行,所以最好一視同仁。」

內地媒體「極目新聞」表示,鑒於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其認知能力和行為控制力存在明顯差異,與其死守一個有爭議的處罰決定,基地不妨細化管理規則,根據不同年齡段及行為性質實施分類處理和處罰。

北京《法治日報》今日引律師表示,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的做法不符合國家旅遊局的相關規定,從國家的民法或刑法來看,8歲小朋友都不是接受處罰適合年齡,未成年人的行為後果應由其監護人承擔,社會也應對未成年人的行為有高於成年人的寬容度。即便小童造成了旅遊場所損失,被追究的也應是其監護人。對8歲小童進行如此嚴厲追究不合法也不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