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戴耀廷】35+顛覆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被定罪,今日(19日)判刑,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執行初選的民主動力趙家賢判囚7年;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組織者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囚7年9個月;何桂藍判囚7年;「長毛」梁國雄判囚6年9個月;黃之鋒判囚4月8個月。
35+顛覆案|清楚表達任何危害國安行為不會姑息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事件時指,除首要份子戴耀廷外,被判15年作量刑起點,其後因認罪減至實際10年,其餘被告,實際判刑由4年2個月,至7年9個月不等,認為「今次判刑已經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亦顯示危害國安罪行必須要予以嚴懲」,判刑向社會清晰表達任何危害國安,包括顛覆國家政權行為絕不會姑息,將就個別刑期詳細研究判詞,再考慮是否作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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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續指在過去審訊過程,庭上證據清楚顯示被告的攬抄十步曲,計劃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然後「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及其他有關公共開支的議案,逼使行政長官解散立法會然後辭職,令政府攤瘓。同時,通過大規模街頭暴動,和其他手段,使香港社會陷入停頓,加上國際政治及經濟制裁,令「香港社會及市民受到無窮的傷害和苦難」。
35+顛覆案|批定罪人為達政治目的 不理市民死活
鄧補充法庭裁決已指出,「所謂的35+計劃,終極目的就是要破壞、摧毀、顛覆一國兩制方針確立的現行香港特區的政治制度和架構」,有關人士煽惑他人反對政府,企圖誤導市民35+為合法。鄧批評定罪人為「達政治目的,不理香港市民的死活」,以民主自由旗號去誤導市民,「實際上為自己的政治前途鋪路」。他認為法庭清晰顯示各被告投入大量時間和金錢希望令計劃成功,可見相關人士「有長遠計劃」,戴耀庭的攬抄十部曲,更有「革命主張」,而且法庭指出所有初選的候選人在整個陰謀中擔當不可或缺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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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指,雖然本港現在已經進入「由亂及治,由治及興」,但強調國家安全風險在香港仍然存在。第一香港仍有外部勢力「持續對中國內政張牙舞爪」,屢屢找機會和藉口去攻擊香港,從而攻擊國家;第二,社會上仍然有少數激進分子,死心不息,透過潛移物化的「軟對抗方式」去鼓吹暴力,煽動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第三,是一些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不停抹黑特區政府,並繼續請求外國政府以及政客,針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第四,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後,極端黑暴和港獨分子製造、使用武器和爆炸品,形成了本土恐怖主義,過往有案例顯示極進分子有地下化和隱蔽化的趨勢。他續稱上星期的屠龍案顯示有關人士利用槍械、炸彈去攻擊執法人員,甚至置市民生命安全不顧。
他強調執法人員會無畏無懼執法,全力去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同時會做好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令市民不會輕易受「軟對抗」的言詞所迷惑。
被問如何處理涂謹申等未起訴人士 鄧炳強:有證據會拘捕檢控
被問政府會否認為首要犯罪份子即戴耀庭等人刑罰過輕,需要上訴,鄧重申判刑可以反映案件嚴重性,至於個別人士判刑,會詳細研究判辭再決定是否需要提出上訴。
至於庭上亦有人提到沈旭輝、梁家傑角色,當局會否就此作出調查,以及當局將如何處理涂謹申、鄺俊宇等未被起訴人士,鄧指,國安案件與其他案件一樣,只要有充份證據就會作出拘捕和檢控,「除非這些案件有時效性,否則過了多久,總之我們何時有證據,我們便會作出拘捕和檢控,不論你是甚麼人」。同時當局已就劉偉聰的刑期提出上訴。
被問及政府將如何說服對案件判決不滿意的人,鄧炳強指,不同人對判決有不同理解,認為最重要的是法治。他強調如果有人違法危害國安,或其他罪行,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政府會作出檢控,會嚴肅處理,這正正是法治精神。
針對英國外相要求釋放黎智英,鄧炳強表示,當局處理黎智英案全部基於事實,用作檢控的法例在外國同樣都有。他又指,對於外國有人基於政治原因胡亂批評感到遺憾且不認同,強調所有事情都「在陽光底下」,過去法庭展示的證據,相信市民都有眼睇,有耳聽。
被問到日後會否考慮使用23條,起訴同類型罪行,鄧稱認為量刑的方法會反映罪行的嚴重程度,當局會視乎案件決定安排。
記者:林彥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