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被告包括公民黨5名成員,當中只有李予信1人最終全身而退,獲判無罪,其餘包括認罪的楊岳橋、郭家麒及譚文豪,以及受審後定罪的鄭達鴻,今日分別判監4年2個月至6年半。判詞特別提及楊岳橋在案中擔當積極參與顛覆圖謀,在記招中以強烈言辭發言。

法官指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考慮楊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判囚5年1個月。而郭家麒及譚文豪分別判監4年2個月,鄭達鴻判囚6年半。

相關新聞:
35+顛覆案│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 區諾軒囚6年9個月 黃之鋒囚4年8個月 其餘被告監禁50至93個月
35+顛覆案│顛覆政權案罪魁禍首戴耀廷判囚10年 判詞指其從未放棄推動顛覆圖謀
35+顛覆案│吳政亨透過《蘋果》向他人施壓推動顛覆圖謀 法官接納其或被戴耀廷誤導獲減刑3個月
35+顛覆案丨45名被告刑期一文睇清 主腦戴耀廷判10年/林卓廷81個月/黃之鋒56個月
35+顛覆案│多國領事到庭旁聽判刑 澳洲領事指到庭支持澳洲公民
35+顛覆案|數百人排隊輪候旁聽判刑 脫罪被告李予信亦在其中

判詞中提及有被告屢獲戴耀廷保證計劃合法,因此法庭接納部份被告可以用「對法律無知」作為求情理由,但戴耀廷及楊岳橋則顯然並非如此,因為兩人均是律師,而且在推進實行計劃時堅定不移。判詞特別提到楊岳橋在公民黨記招中非常進取地以強烈言辭發言。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