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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戴耀廷/國安法】廣受關注的35+顛覆案終於判刑,罪成被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當中主腦戴耀廷判囚10年。今次案件由2021年1月大規模執法至判刑,歷時近4年,香港政治環境早已天翻地覆。愛國陣營對刑期孰輕孰重有不同看法,普遍反應是判刑較輕,也有聲音認為裁決已充分顯示國家安全不容侵犯,不宜過多質疑法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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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有建制認為戴耀廷與黎智英是「同級重犯」

整體而言,由於大部分被告開審前已認罪,悉數獲減刑;部分刑期較低的被告,本身已還柙3年多,扣除刑期後未來一年會陸續出獄。今次判決其中一個爭議,是《國安法》第22條訂明刑罰設三級制,惟法庭指22條沒提及串謀罪行,《國安法》不完全適用,但有參考價值,最終法庭採用普通法,按各人參與程度判刑。行會成員湯家驊認為,判決做到「兩者兼顧」,顯示香港法官並非盲目跟從內地制度,有獨立審判。

戴耀廷量刑起點為15年

判刑出爐後,愛國陣營內不無質疑聲音,一些立場較強硬的建制人士認為,戴耀廷與另一國安大案的關鍵人物黎智英是「同級重犯」,認為戴耀廷判囚10年屬過輕,與「重判」有一段距離。法庭判案書中提及,戴耀廷是案中首要分子,量刑以15年為起點,因及早認罪而扣減三分一刑期。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表示,判刑整體上已反映案件嚴重性,但針對個別人士判刑,當局會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譚耀宗指,完全理解愛國陣營對反對派的痛恨,「有啲朋友都俾班人害得好慘,特別係佢哋對社會個破壞好嚴重,有人認為一定要嚴懲。」他認為,今次判決已充分讓社會了解到國安的重要性,底線不可觸動,否則要負上刑責,而法庭已有詳細審訊及判案理據,應尊重其決定。

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判刑較寬鬆,但法庭亦考慮普通法原則,證明香港司法獨立。有建制政黨議員指,陣營內普遍認為判刑較輕,特別是戴耀廷,提到上周屠龍小隊案罪成被告被判入獄23年,難免令支持者「有對比」,但兩宗案件性質不同,後者是以《反恐條例》控告。

35+顛覆案認罪被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判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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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選擇不認罪受審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判囚8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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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選擇不認罪受審被告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判囚7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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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顛覆案認罪被告,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判囚5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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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予信審訊後裁定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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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有聲音指 政治化評論應減少

政界不時有聲音指香港已「由亂及治」,但一些修例風波後遺症仍未「斷尾」,包括人口流失、與西方關係緊張等,應減少政治化評論。有議員指,確實有個別海外商界人士見到新聞上不時出現國安執法行動、官員言論,對來港做生意仍有憂慮,雖然這些擔心並不準確,但對外觀感亦重要。

湯家驊認為社會需復和,類似「要求加刑重判」的聲音,可盡量減少,因在法律上不應影響法庭決定,政治上他一向主張「修補」,有犯法行為自然要追究,但毋須狙擊到底,「社會有不同聲音很正常,但從理性、寬鬆角度看問題是較明智。」不過,昨日已有議員建議律政司就個別刑期上訴,以及第22條不完全適用的法律觀點。

有資深建制派指,黎智英案仍在審理中,要提防外國勢力借機抹黑打壓,政府不能對歪理「罵不還口」。值得留意的是,昨日不少政界人士回應案件時,特別提到審訊期間不斷有美西方政客威脅制裁法官,試圖干預判決,因此稱讚法官秉持專業頂住壓力、彰顯香港司法獨立,這一點成為了愛國陣營的主調。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