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騙徒在不同社交平台假扮水電工人,訛稱可上門提供維修服務,當事主繳付訂金後,騙徒以不同藉口拖延維修,最終失去聯絡,警方在過去一年半接獲7宗相關報案,涉款32000元。警方經調查後,前日採取行動,拘捕2名本地男子,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其中一名被捕男子,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今日(20日)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元朗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翎講述案情時表示,警方於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接獲7名受害人報案,指稱一個犯罪團伙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假扮水電工,訛稱可以為正在尋求維修服務的受害人提供協助。騙徒為搏取受害人信任,會到受害人住所扮作檢查,並向受害人發出虛假報價單,收取訂金之後,騙徒以不同藉口拖延維修,如聲稱會安排另一名工人去接替工作,甚至以公司周轉問題向受害人借錢,最終失去聯絡。涉案金額合共港幣32000元。

警方高度重視有關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經深入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轉帳紀錄後,成功鎖定案件幕後主腦及一名協助收取騙款的戶口持有人的藏身地點。

警方侍時機成熟,前日(18日)採取拘捕行動,案中分別32歲及33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而其中一名男子已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今年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呼籲,現今科技及資訊發達,市民在社交平台購買服務及產品前,可嘗試對服務提供者作出背景調查,如有否持牌、商戶是否信譽良好等,或利用防騙伺服器評估詐騙及安全風險。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