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公布《牙醫註冊條例》首批修訂,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當中包括更新「從事牙科執業」定義,標明僅有註冊牙醫可提供三類服務,即進行漂牙或牙齒美白程序、處方隱形矯齒牙套,及進行牙齒貼片療程;任何人非註冊牙醫而提供相關服務,即屬違法。《星島頭條》亦接獲牙醫管理委員會向全港牙醫發信,《牙醫註冊條例》下各項目費用會同步調整,不少加幅大增近1倍,如牙醫註冊費用在明年1月1日由原有的2,170元,升至4,110元,包括正式註冊、有限度註冊及特別註冊亦是同價,加幅達89%;另將姓名列入專科名冊費用,亦由2,170元,躍升至4,820元,加幅達122%;重新註冊費用亦由2,090元升至3,570元,加幅達71%。不過,牙齒衞生員登記費維持不變,同樣是2,040元。
牙醫明年續證須交表兼付745元
另外,牙管會已在今年9月致函全港牙醫,若有意在明年繼續執業,亦需繳付745元以取執業證明書,並需以指明表格提交;而按照過去安排,牙醫原本只需付555元,且毋須交申請表已可續證。
對醫衞局指《牙醫註冊條例》其他修訂會在較後時間實施,牙管會信件亦有提及將分作三大階段,首階段在明年1月1日展開,包括增加3個新註冊途經,即牙醫普通名冊(GR)將會分作5類,包括完整註冊的執業及非執業名單、臨時註冊、有限度註冊、暫時註冊及特別註冊;更新證書規則、實務守則等。第二階段擬於明年第2季實施,包括臨時註冊的實習及評估期。第三階段則將牙管會架構完善,在初步調查委員會、教育與認證委員會、考試委員會及持續專業發展委員會外,增加健康委員會;同時會加入2名非專業人員及3名註冊執業牙醫,令成員增至24名;並會確立牙科護理專業人員的法定註冊、廢除「視作註冊」、或「牙科公司」等字眼。
首批非本地培訓牙醫明年首季來港服務
另政府亦指,明年1月1日起會增設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機制,非本地培訓牙醫如已獲衞生署、醫管局、港大和菲臘牙科醫院在內的指明機構揀選為全職受僱工作,便可向牙管會提交有限度註冊或特別註冊申請,獲批可在直接在指明機構工作;另允許來港作臨床教學或研究者作暫時註冊,為期不超過14日。衞生署預計,首批非本地培訓牙醫於明年第一季來港為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