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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高院續審。控方繼續讀出開案陳詞,指其中7名被告計劃在2020年3月把一個紀念墮樓身亡的「周同學」的墓碑送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並把一個20公斤炸彈放置在內;被告透過Telegram商討行動計劃,打算喬裝易容及租車運送炸彈,事後上山燒掉衣服及「劏車」。被告又在Telegram群組內發起眾籌,用來支付製作炸彈及儲存原材料的單位租金。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網上為炸彈計劃眾籌並計劃尚德停車場放炸彈

控方指,何卓為於2020年2月9日在Telegram群組提出將於3月8日在「周同學祭祀」地點放置炸彈;3月1日,吳子樂在群組內提出眾籌,並透過比特幣處理,吳其後又草擬了一份聲明,當中提到「……羅湖事件過後,我哋亦曾打算直攻深圳灣,但考慮過風險未免太高,一失手就會直接送中。……我地成個團隊已經將身家投入晒呢場戰爭,所以好現實地講,我地需要資金繼續營運。食飯係錢,買軍火炸藥係錢……」,相關聲明後來發布在「九十二籤」Tg公開頻道。

控方的開案陳詞曾提到,被告等曾將炸彈放置於明愛醫院。資料圖片
控方的開案陳詞曾提到,被告等曾將炸彈放置於明愛醫院。資料圖片
港鐵職員曾於前往羅湖的港鐵列車上發現炸彈。資料圖片
港鐵職員曾於前往羅湖的港鐵列車上發現炸彈。資料圖片
被告張琸淇。葉偉豪攝
被告張琸淇。葉偉豪攝
被告楊怡斯。葉偉豪攝
被告楊怡斯。葉偉豪攝
被告周皓文。葉偉豪攝
被告周皓文。葉偉豪攝

同年3月4日,被告吳子樂在Tg群組內發布一張計劃草圖,當中提到會安排私家車運送炸彈及接送放置炸彈的人士,並計劃在3月7日上山更衣易容,然後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公眾祭祀周梓樂的地方布置炸彈,其後返回山上,燒掉行動時身穿的衣服及安排「劏車」。

控方指,何卓為負責事前到將軍澳考察及在當日放置炸彈,李嘉濱購買炸彈原材料及準備車輛等,吳子樂購買工具及處理眾籌,張家俊製造遙控及發出墓碑設計圖,楊怡斯準備易容物品和祭壇物品,張琸淇將會運送行李和炸彈到將軍澳,何培欣則會擔任哨兵及負責與眾籌金主聯絡等。

Tg上密謀爆炸計劃並發布炸彈測試片段

另外,在2月11日,何卓為在Tg提到有人可以協助將炸彈放到警察宿舍外,又提出研發毒氣,吳子樂則提議製造「氯氣彈」;2月26日,何卓為在Tg透露,他和張家俊「想玩到成個花盆咁大」,而吳子樂則提到眾籌得來的資金打算給何卓為和另一名為「雞仔」的人士作生活費,若然有剩餘則可「慰勞」各人;2月28日,吳子樂提出當晚開會,但何卓為稱自己要到將軍澳視察,楊怡斯便問其他人是否亦前往將軍澳,何卓為表示不用。

同年3月5日至6日,何卓為和李嘉濱曾在Tg群組發布片段,顯示在宏創方503室廁所內測試炸彈的情況;控方在庭上播放片段,其中李在3月6日凌晨發布片段中,可見相關化學品燃燒後產生閃光及冒出大量煙霧、幾乎衝出廁所門外。3月7日晚上7時許,吳子樂曾在Tg群組稱「看更問我地做乜咁大煙」,何卓為稱「你話我燒緊魚」;閉路電視拍攝到,當日一度有煙霧飄出503室。

手機電腦均有測試炸彈片段

控方指出,警方除了在Tg群組內發現被告測試炸彈的片段,在何卓為、李嘉濱和張家俊的手機和張家俊的手提電腦內亦檢獲相關片段,其中有兩段片更拍攝到李嘉濱燃點炸藥,兩段片中炸藥均出現閃光和冒煙;控方將於審訊中傳召專家解釋被告等人在片中的行為。

另外,同年3月6日,李嘉濱曾進入五金舖購買工具,過程遭閉路電視拍攝,亦有警員暗中監察;同日,何卓為與其女友、即何培欣曾進入中藥行購買硫磺,亦被閉路電視拍下及有警員監視。審訊明續。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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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3月8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行為,即向偵緝警員11632訛稱住址為西營盤某單位。

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指他於或約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利基大廈A座某單位,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