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荃葵青大遊行」後演變成衝突事件,並蔓延至深水埗,10名示威者於警方驅散時被捕,被控非法集結罪,其中19歲男侍應開審前認罪。餘人否認控罪,法官李慶年今午在區域法院指現場片段拍攝到4名青年包括18歲學生、25歲學生、25歲港鐵技工及20歲學生,站在示威者間、指揮車輛或高呼「阿sir你支黑旗唔見咗呀?」行為構成了參與非法集結,裁定4人罪成,其中18歲學生2項非法集結罪罪成。而當時警方手持警棍等推進,其餘被告可能出於恐慌逃跑等,均被裁定罪脫。李官預計刑期「似乎介乎係6至9個月」,押後判刑至下月7日,期間罪成被告還押候判。 

李官裁決指案發時群眾驅散後又再聚集,大聲叫罵敲打物件,用雷射筆照射警員,警方多次舉旗及用揚聲器警告不果,期間18歲學生葉卓邦曾舉左手左右搖動指揮車輛;25歲學生唐恒輝被拍得置身欽州街街角10人之中,逗留該處,又高呼「阿sir你支黑旗唔見咗呀?」後隨人潮離開;25歲港鐵技工龔漢文被拍得與示威者一同向深水埗警進發,曾站在前線;20歲學生盧宇柏被拍得身處西九龍中心外馬路,站在集結示威者間。李官認為眾人穿全黑衣物,戴上戰術頭盔、眼罩、防毒面具、防火手套、手袖,在場必定知道附近一帶構成非法集結,唯一不可抗拒推論為蓄意留守,參與非法集結。

李官另指部分被告當時戴上口罩非常可疑,惟37歲無業林嘉豐當日沒有以語言動作挑釁警方或拒捕;沒有證據證明29歲測量員林浩廷及24歲無業韓紫彤何時到場、逗留多久;26歲地盤工人林易津沒有戴上手套、眼罩或口罩,並非全黑衣著;現場片段未能清楚拍到指涉人物衣著裝束,無法肯定為22歲學生黃澤鋒,拘捕警員可信但不可靠,有可能誤會了。李官續指林嘉豐、林浩廷及韓紫彤均無非法集結常見裝備,警方手持警棍等裝備,急步向人群推進,現場人士即使沒有參與集結,亦可能出於恐慌逃跑,故上述被告均裁定罪脫。

李官認為案情不屬最輕微,有人曾遭私了,「唔可以話冇暴力發生」,惟僅零星襲擊,未有再提升暴力程度,刑期「似乎介乎係6至9個月」,終押後判刑。

10名被告依次為18歲學生葉卓邦、37歲無業林嘉豐、29歲測量員林浩廷、26歲地盤工人林易津、24歲無業韓紫彤、22歲侍應吳南海、22歲學生黃澤鋒、25歲學生唐恒輝、25歲港鐵技工龔漢文和20歲學生盧宇柏,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深水埗警署和長沙灣道交界的欽州街參與非法集結。葉卓邦另被控同日在深水埗警署與福華街之間的欽州街參與非法集結。吳南海早前認罪,還押候判。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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