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男廚師8年前借出自己的銀行戶口予他人洗黑錢逾59萬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洗黑錢罪成。裁判官梁雅忻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雖然洗黑錢罪為嚴重罪行,一般會判監,但考慮到被告8年來一直遵守法紀,亦已感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最終判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發時僅21歲的男被告朱緯圇被控於2014年10月15日至11月7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總值59萬多港元。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指受疫情影響已被還柙2個月,更一度患上新冠肺炎,期間被告靜思己過,已痛定思痛及希望回饋社會。梁官判刑時指本案所涉控罪嚴重,被告亦非首次犯事,而且本案涉及的金額不少,應知違法必須承擔後果。惟梁官考慮到案發至今相隔8年,期間被告一直遵守法紀,被告在定罪後亦因為疫情影響而被還柙較長時間,認為被告已經感受到失去自由的滋味,遂決定判處被告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庭記者:華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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