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反科技園租契的欺詐案,今在區域法院進行第14日審訊。本案特赦證人、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供稱壹傳媒在2016年的報紙業務收縮,但電子媒體業務擴張。周亦指黎智英的私人助理Mark Simon曾於壹傳媒擔任不同職位,但他不能肯定Mark Simon在不同年份的職銜。
代表被告黃偉強的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繼續盤問周達權,周指他沒有見過Mark Simon在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一樓工作,周沒有印象曾在2015年以壹傳媒身分開支票予Mark Simon。黃提供當年周簽署的10張支票的文件予周參考,周指該些為薪金支票,而陳廣池法官就每月薪金82,447.85元提出質疑,認為以0.85元為尾數的薪金十分罕見,而且強積金供款為8710.3元,為何薪金尾數會有0.05元出現。
周解釋指強積金供款是公司出一半,另一半從Mark Simon薪金扣除。而且所有上市公司所有銀行戶口的文件,無論任何銀碼均須兩人簽署。周另確認蘋果動新聞在2013年變為私有化,2015年11月正式改名為壹動畫工作室,而Mark Simon則在2016年11月取代周成為壹動畫工作室的公司秘書及董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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