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1日全港多區有示威衝突,大批人士於港鐵太古站外集結,涉案8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等罪。21歲女學生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24歲音響工程人員亦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與餘下被告一同否認其他控罪受審。女生須即時還柙至9月29日求情及判刑,期間法庭會為她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當地約下午1時許,有團體發起維園集會,參加者佔據銅鑼灣主要幹道。晚上有示威者化成「快閃黨」到不同地區搗亂,警車在晚上10時40分到達太古站出口時,約100人集結在康山道一帶,他們以言語威嚇警方,又照射雷射筆及投擲硬物。警員落車追捕並拘捕被告余巧茵,她當時身穿黑色衣物,港鐵及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均拍到她的身影。同遭拘捕的被告林韋承則被搜出一部無牌無線通話機。

24歲音響工程人員林韋承、30歲戲院經理黎卓然、23歲電腦軟件工程師文城康、18歲陳堃榮、28歲工程師謝誠謙、21歲學生余巧茵、29歲侍應戴偉軒及28歲銷售員陳朝安、被控於前年8月11日,和另外一些人在香港西灣河康山道近港鐵太古站C出口參與非法集結。林韋丞及陳堃榮另被控於同月同日在同地,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林另涉管有無線通話機。

陳朝安另涉管有2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1個彈射器及1袋金屬彈丸;文城康另涉故意阻撓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長59103。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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