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會選舉】接獲87宗武力脅迫投訴 白韞六:遇前所未有挑戰
11月22日
白韞六表示,在300宗投訴中,有287宗屬可追查個案,當中90宗涉及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87宗對候選人施用武力或脅迫手段、47宗在選舉中賄賂選民或其他人等,以及37宗在選舉中投票的舞弊行為。他提醒市民如果使用武力、脅迫、欺騙等手段阻礙投票,又甚或賄選及銷毁或污損選票等都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白韞六又指早於今年透過法例簡介會及其他宣傳刊物和活動,共同維護香港的良好選舉文化,強調維護選舉廉潔公平的決心絕不動搖,必定嚴厲打擊所有舞弊及非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