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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港第五波新冠疫情期間,前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在灣仔舉行生日派對,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會後向衛生署隱瞞行蹤遭票控。王詩雅受審後被裁定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名成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王詩雅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指涉案條例立法目的是有效打擊疫情擴散,同時需保障公眾私隱,解釋王詩雅當時因衛生主任等人沒有表露身份才提供虛假資料,「我都唔知你係咪警察,我咪唔講囉,我都唔知你係咪記者」。暫委法官李俊文押後裁決。

法官建議參考林卓廷案處理涉案《規例》詮釋之爭議

本案上訴人王詩雅今沒有到庭應訊,其代表資深大律師潘熙指,港府為應對新冠疫情而訂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其後延伸訂立延長《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以追蹤個案及阻止新冠疫情傳播,涉案《規例》已在2023年撤銷,「壽命」僅3年。

《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訂明「任何人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或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王詩雅受審後被裁定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名成立,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賢。何君健攝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賢。何君健攝

暫委法官李俊文指上訴方及律政司均不爭議本案證人供詞,現時爭議涉案《規例》的詮釋,建議雙方參考終審法院昨就林卓廷案頒布的判詞,當中五名法官爭議涉案條文的字面意思、文意及目的,提議上訴方及律政司準備進一步書面陳詞予李官考慮。

我都唔知你係咪警察,我咪唔講囉

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涉案獲授權人員及衛生署職員,致電被告王詩雅時沒有表明身份,又沒有表明他們是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向她進行調查,故認為王詩雅當時不知涉案衛生署職員辛麗芳、賴潔生及衛生主任張竹君的身份,故提供虛假資料也不算違例。潘熙認為控方需證明被告明知有關要求是獲授權人員根據涉案《規例》行使權力時作出,如獲授權人員表明身份,被告才需提供真實資料,如獲授權人員沒有表明身份,被告提供虛假資料也沒有犯法,只是行使私隱權及緘默權。

潘熙舉例說:「我都唔知你係咪警察,我咪唔講囉,我都唔知你係咪記者」。李官聽取潘熙的陳詞後稱:「邏輯上講得通」,詮釋潘熙的說法是以為致電者是騙子,故提供虛假資料「耍走佢」 ,及後才知「點知佢真係警察」。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黃俊賢則指,即使衛生署職員沒有詳細提及其身份或事先向接電者讀出涉案《規例》,被告提供虛假資料亦屬犯法,而且根據本案原審供詞,相信王詩雅當時明知致電者是衛生署職員或獲授權人員。李官將於閱畢雙方進一步書面陳詞後3個月內頒布書面判詞。

37歲被告王詩雅被票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於2022年1月6日至7日向衛生署職員辛麗芳、賴潔生及衛生主任張竹君,虛報於2022年1月3日中午至晚上的行蹤。

案件編號:HCMA145/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