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稱澳門準確實施《基本法》 是保持長期繁榮穩定關鍵
12月03日
崔世安表示,澳門回歸20年來,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廣大澳門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各項事業取得了全面進步,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這一切,有賴於《基本法》的保駕護航。正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澳門保持原有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在享受《基本法》保障的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也一直在積極履行憲制義務,全面准確理解「一國兩制」,切實將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不斷完善《基本法》的配套立法和規定,完成了國家安全法的本地立法,設立了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深入推進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和城市安全建設。
崔世安又指,全面準確貫徹實施基本法,必須充分發揮基本法賦予澳門的制度優勢,與時俱進推動「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他強調,「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既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一國之本」,有強大的國家做後盾和支撐;又能保證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兩制之利」,保持高度自治和地域優勢,從而實現長期繁榮穩定。這樣的制度安排不僅是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客觀需要,而且能夠十分有效地保證和推動澳門社會進步與發展。
他強調,「一國兩制」事業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內容。澳門「一國兩制」20年來的成功實踐,以事實印證了習近平主席的科學論斷,「一國兩制」是完全行得通、辦得到、得人心的。同時,亦充分證明貫徹落實憲法和澳門基本法,是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必須長期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