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是其是非其非
12月09日
區議會選舉後,反對派氣勢如虹,在各方面對政府進行狙擊。上個星期,非建制派在立法會上提出彈劾特首林鄭月娥的動議。非建制派也知道這個彈劾特首的動議必然會被否決,提出這個動議的目的,只不過是希望讓護航的建制派議員陷於尷尬,藉此攞分而已。會上,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為林鄭護航發言,說特首提出《逃犯條例》修訂,雖然有很多人反對,但做法合法合憲,非建制派議員把這一個很莊嚴的程序以一個政治的手段去玩弄,指林鄭瀆職並彈劾她,張建宗的說話點出了非建制派泛政治化的態度,動議被否決之餘也不見得攞到分。
一味退縮反惹彈劾狙擊
由《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大批市民上街抗議,甚至暴亂,持續了超過六個月,政府一直保持低調,戰綫不斷後縮,反對派連彈劾的招數都不猶豫地用上。張建宗在發言時點了事件的本質,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在法理和情理上都有本身的理據。由於推出的過程有不完善的地方,忽視了民意,引起公眾很大的反彈,但政府最後撤回了《逃犯條例》修訂,特首在處理事件的手法,引來很多批評,但說到底在法治的公民社會,其做法始終處於法律的框架下,要解決矛盾,應該是依法解決,反對派議員在整場社會運動當中,堅持與暴力不割席,甚至支持、鼓勵和參與違法的暴力行為,公然在區議會選舉後向暴力違法者「謝票」,反對派的做法與政府依法提出不受市民歡迎的《逃犯條例》修訂,本質上相去甚遠。
非建制派議員與黑暴不割席,等同鼓吹違法暴力,本身大有問題,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這種做法是否合理讓人懷疑。由於政府在處理《逃犯條例》修訂上進退失據,大失民心,變得愈來愈龜縮。激進的反對派得寸進尺,愈做愈激,堵路、搗毀公共設施和不同政見人士經營的店鋪、襲警、當街暴打甚至焚燒持異見的市民,政府卻只是譴責再譴責,除了倚賴警方平暴,一直不敢用行動去保護市民的權益。
為政者,最重要的是「是其是、非其非」,應該行動的卻不作為,最後只會讓自己陷入弱勢。論者指出,典型的例子是反對派議員如郭榮鏗之流和在野政客早前跑到美國,游說和推動美國國會訂立《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究竟這些人是否真的希望美國會立法?外界不知道。可以見到是,美國完成立法之後,香港人普遍對這條人權法很有保留,除了有小部分跑到美國領使館揮動美國旗向美國人致謝之外,很多人都嗤之以鼻。事實上,大家都見到即使那些跑到美國游說但仍要面對公眾者如郭榮鏗等,都保持低調。
對於美國通過這條法案,有些早已豁出去的人如黃之鋒表現得十分高興,他甚至跑到歐洲不同國家,鼓動她們訂立相似法例。
有商界人士表示,《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的訂立,已對香港的投資前景造成陰影,可謂未見其利先見其害。上星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應議員有關《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提問時,批評有人發動其他國家制裁香港,出賣香港利益,損害國家尊嚴。又指該法案會增加香港營商環境的不確定性,因而或會影響國際投資者及企業對香港的信心及投資意欲。在立法會上,反對派原本想狙擊陳茂波,結果變得詞窮理屈,像公民黨的楊岳橋在發言時,只能表示香港經濟本來已經下滑,不能夠把香港近日的經濟衰退完全歸咎於這場社會運動。然而,香港的經濟下滑與近日連場的暴亂脫不了關係,幾無疑問。楊岳橋在顧左右而言他,想逃避現實的意圖人所共見。
有人以暴力違法方式擾亂香港社會治安,甚至有人發動外國人制裁香港以至中國政府,挑戰主權治權,特區政府卻只以口頭譴責的方式回應,不敢用實際行動去糾正這些人的錯誤,結果被反對派步步進逼。論者直言,如果政府能早作行動,例如像陳茂波今次在立法會上直斥其非,讓對方自行辯解,自暴其短,以攻代守,總比一味逃避和卸責好得多。香港近一個月的情況明顯好轉,主要是警方近期轉而採取了一個比較清晰明確和強硬的制暴立場。例如警隊新一哥上場之後,親身到前綫視察指揮,遇到公眾對警方產生疑惑的時候,便馬上出來解畫釋疑。警方較前更果斷硬朗,不見得市民不受落。
對鼓吹違法要大張撻伐
過去六個月的社會運動,源於政府要修訂《逃犯條例》,特區政府推行修例的工作做得不好,政府應該道歉,正是「有錯就認,打就企定」。論者認為,當有人違法、衝擊法治,政府絕對不能蒙混過去,對鼓吹違法者應大張撻伐;有人發動外國人制裁香港,應該馬上直斥其非,而且不止要講一次,而是十次、一百次,要令到市民能夠清楚明白,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能夠判斷是非,並公諸於世,是為政者應該堅持的原則。
特約作者:陳約翰
全文刊於《星島日報》「港情周記」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