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正式失效 民陣:沒人應因抗議違憲法例受懲罰
12月10日
民陣表示,對上訴庭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提出暫緩執行令申請,亦即《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表示歡迎,並認為上訴庭裁決保障香港市民行使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亦肯定政府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侵犯人權。民陣又指,林鄭月娥為「止暴制亂」強推《禁蒙面法》,卻拒絕回應市民訴求,「結果只是火上加油,民憤與日俱增」,並指林鄭月娥應為整件事所引致的社會亂局,以及不少市民被違憲法例拘捕和起訴負上全責,並指「沒人應該因為抗議違憲法例而受到懲罰。」
民陣續指,政府應立即向市民道歉,並撤回上訴,並立即撤銷所有控罪,釋放因相關法例而被捕的市民,並承諾不再以《緊急法》賦予的權力訂立限制人權的法例。